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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总工室
1、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》,对局业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技术建议。 2、负责局内技术和技术行政工作,协助局长做好技术工作和协调工作。
3、协调各科室做好业务工作。 4、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 、详细规划编制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建筑新技术、新材料的研究工作。
(二)综合科
1、传达有关方针政策,制定执行方案。 2、调查研究,广泛收集、分析信息、资料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 3、负责局内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局内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。 5、综合管理局内行政事务 , 协助领导协调局内各部门工作,为机关行政工作服务。 6、发挥窗口职能,具体负责业务办公中的制证、收文、发文工作;做好各业务科室间的协调工作。
7、督促、检查和催办工作任务的进度及落实完成情况。 8、负责局内有关资料的储存、加工和分析工作。 9、负责局内地理信息系统、MIS系统的开发、应用和维护工作。
(三)规划管理科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《规划法》及开发区在规划建设方面所制定的有关规定,负责开发区土地划拨工作。 2、负责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和市政管线、市政厂站的规划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开发区生活区招商工作,配合工业区招商工作。 4、依法办理《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》、《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 5、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方案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。 6、编制拨地动态图和有关统计资料。
7、做好规划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(四)建设管理科
1、负责对区内建筑外檐、户外广告、夜景灯光、公共场所等有关区容区貌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 2、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招投标、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3、做好建管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区内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。
(五)房地产管理科
1、研究制定开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,主管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。
2、负责管理和调控开发区的房地产市场。
3、负责开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。
4、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供求状况,制定开发区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,组织、制定、落实开发区土地出让方案及报批手续。
5、负责开发区土地征用工作。
6、负责开发区内土地、房屋的产权、产籍管理管理,并颁发相关的权属证明。
7、负责区内房地产的统计工作。
8、编制开发区地名规划,命名街区道路,管理地名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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